受天津财经大学委托,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管理智能分析与智慧教学互动显示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管理智能分析与智慧教学互动显示设备购置安装项目
(二)项目编号:SHGP-2026-A339
天津财经大学教学管理智能分析与智慧教学互动显示设备购置安装项目,具体内容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203.605万元
(一)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财库﹝2022﹞19 号)、《市财政局 市发展改革委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 市交通运输委 市水务局 市政务服务办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的通知》 (津财采〔2022〕11号)规定,全部货物均由小微企业制造的,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制造的产品报价给予20%的扣除。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也有大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不享受此扶持政策。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为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政府采购中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25]34号)规定,政府采购活动中既有本国产品又有非本国产品参与竞争的,依法对本国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对本国产品的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当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中含有多种产品,供应商为该采购项目或者采购包提供的符合本国产品标准的产品成本之和占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成本之和的比例达到80%以上时,依法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给予价格评审优惠,即对该供应商提供的全部产品的总报价给予2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五)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投标人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投标人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 投标人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报价平均值×50%;
2. 投标人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投标人报价×50%;
3. 投标人报价<最高限价×45%;
4. 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投标人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当日(查询截止时间为项目评审结束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七)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八)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投标文件中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A. 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含报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B.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3.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4.提供2026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用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原件。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7月6日至2026年7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领取。
(四)招标文件的售价:300元/本。
(五)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6年7月27日9:3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26年7月27日9:30(北京时间)。
(一)开标地点: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一)联 系 人:宋媛、王婧婷
(二)联系电话:022-86599692-8001/8008
(一)采购人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二)采购人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号
(三)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李老师,022-88186706
(一)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盛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天津市红桥区光荣道与保康路交口宝能创业中心A座11楼1109室
(三)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1.电话:022-86599692
2.财务电话:022-86599692-8003
(四)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tjshzx2021@126.com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投标须知》“8. 询问与质疑”的相关规定,以书面原件形式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一次性提出质疑,否则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四、《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