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财经大学教务处智慧课程建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   浏览次数:

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项目编号:JGDGP-2026-B-030)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60706日    发布来源:天津财经大学    


项目概况:

当前,数字技术与高等教育的融合创新已成为教育现代化的核心驱动力,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技术正深刻变革传统教学模式。为契合新时代本科人才培养对创新能力、实践能力的要求,落实教育部关于教育数字化战略行动的部署,天津财经大学聚焦本科教学质量提升核心任务,启动本科智慧课程建设项目,计划集中打造 28 门高质量智慧课程。

覆盖学校经济学、管理学、法学等优势学科及核心专业,兼顾专业基础课和专业核心课,针对性破解传统教学中 “教情难精准、学情难把握、互动难深入” 的痛点。项目以学生为中心,依托先进的在线教学平台与 AI 技术,构建 “线上 + 线下” 融合、多终端适配的智慧教学环境,实现课程资源数字化整合、教学过程智能化支撑、学习效果精准化评价。通过重构课程知识体系、优化教学组织形式、创新互动教学方法,既为教师提供学情分析、智能备课等高效教学工具,也为学生打造个性化学习路径、即时反馈答疑等沉浸式学习体验。

项目旨在通过智慧课程的标杆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教学改革经验,推动学校本科课程建设的数字化、智能化升级,深化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的深度融合,全面提升人才培养的针对性与实效性,助力学校打造高等教育数智化转型的特色样本。             

  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607280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GDGP-2026-B-030
 
项目名称:天津财经大学智慧课程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55.44万元

 最高限价:55.44万元

 采购需求:智慧课程建设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90天内交付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中小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

(二)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1-3”三项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根据《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财库〔20262号)的要求,当供应商报价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评标委员会应当启动对该供应商的异常低价审查程序:

1.供应商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报价平均值×50%

2.供应商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供应商报价×50%

3.供应商报价<最高限价×45%

   4.评标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

  (1)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近六个月的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即可。

   3.2026年度至少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

   4.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声明。

  (二)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76日至2026713日,每日上午09:00-下午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方式: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供应商获取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和文件费用;

  售价:500/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672809:00(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

、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其他补充事宜    

  ;

、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财经大学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珠江道25

  联系方式:022-881867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华苑产业区兰苑路2号顶佳园1号楼11层    

  联系方式:022-23772818         

九、公开招标公告链接

https://www.ccgp-tianjin.gov.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id=1054950777&ver=2





天津市津广达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2607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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